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5月8日拍卖出让蓉城镇木镇路南侧、双溪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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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国土资告字[2013]3号
经青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编号 |
地 块 位 置 |
面 积 (平方米) |
起始价 (万元)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交地方式 |
出让 年限 (年)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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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日照 间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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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 |
蓉城镇木镇路南侧、双溪路西侧地块 |
34481.1 |
5175 |
商住用地 |
≥1.0 ≤1.6 |
≤35% |
≥35% |
≤ 50米 |
多层≥1:1.25、高层建筑按规范要求退让 |
净地 |
商业40 居住70 |
2600 |
备注: 1、沿木镇路、双溪路50米为商业用地,其余为住宅用地;2、该地块内沿木镇路需配套一栋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金融网点和一栋不少于80个标间的精品商务酒店。3、机动车地下停车率不少于70%。4、退交叉口用地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为街头绿地。5、沿路需无偿提供1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用房。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规定者外)。参加竞买的方式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并明确以一个法人或自然人的名义参加。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12日至2013年5月3日16:00时前,到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出让文件(工本费100元/本)。
四、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12日至2013年5月3日16:00时前,向青阳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日16:00时。
该地块竞买申请人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捐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出让方式:
1、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二人(含二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一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2013年5月6日上午9:00青阳县国土资源局电话通知各地块竞买申请人。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均设置保留价,竞买人的报价低于保留价的不成交。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1、 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5月8日上午9:30;
地点:青阳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2、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5月6日——2013年5月17日上午9:30—11:00(法定工作时间内);
地点: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付款方式:成交后七日首付50%,一个月内再付30%,6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联系电话:0566—5020612
联系人:吴先生、章先生
开户单位:青阳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青阳县农发行(帐号:20334172300100000092912)
查询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青阳县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ahqygt.gov.cn)
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