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8月1日拍卖出让蓉城镇五星村八组地块等十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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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国土资告字[2013]6号
经青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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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块 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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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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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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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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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产业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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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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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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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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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地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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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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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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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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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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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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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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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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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镇五星村八组(S103西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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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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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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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汽车检测线及其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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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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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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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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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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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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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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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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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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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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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镇五溪新区原G318北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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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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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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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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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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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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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米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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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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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505
|
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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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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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镇庙前路与公园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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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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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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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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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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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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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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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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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高层建筑退让满足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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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
居住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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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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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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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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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镇青山路与天柱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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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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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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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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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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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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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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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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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高层建筑退让满足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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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1600
|
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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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1
|
蓉城镇舒潭路与天柱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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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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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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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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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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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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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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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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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高层建筑退让满足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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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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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
|
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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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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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镇临城南路西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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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4.5
|
35
|
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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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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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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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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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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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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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
居住70
|
35
|
净地
|
20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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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华乡石安村G318北侧、酉华邮电所东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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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2.4
|
56
|
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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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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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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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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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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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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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56
|
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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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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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开发区双溪路与旭峰工贸公司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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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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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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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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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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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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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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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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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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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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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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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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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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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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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开发区双溪路与纬五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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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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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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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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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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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
≤15%
|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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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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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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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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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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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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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村乡镇华村冬瓜垄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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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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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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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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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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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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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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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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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加工及藤、竹、草制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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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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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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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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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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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13-18号,该地块为自驾车服务营地
2013-19号:1、该地块用地面积的20%为商业用地、机动车位70%设地下停车位。2、该地块的南侧为拆迁安置区,根据公园南路西侧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方案,由竞得人无偿提供4栋安置房,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6633平方米、架空储藏室3220平方米。
2013-20号:1、该地块机动车位70%设地下停车位;2、该项目由竞得人无偿提供1万平方米独栋办公楼(毛坯房);3、无偿提供1万平方米的办公楼必须符合青阳县住建委出具的该出让地块补充说明和建设施工方案图(上述相关附件,在竞买人申请报名时获取)。
2013-21号:该地块为商业银行及营业网点用地,机动车位70%设地下停车位。
2013-22号:由竞得人无偿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安置门面房和1000平方米的安置住房。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规定者外)。参加竞买的方式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并明确以一个法人或自然人的名义参加。2013-24号、25号、26号地块由县发改委、环保局按照出让地块预先设定的项目准入条件和环保要求,对竞买申请人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并出具竞买资格证明;竞买人凭此证明及相关资料向青阳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4日至2013年7月24日16:00时前,到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出让文件(工本费100元/本)。
四、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4日至2013年7月24日16:00时前,向青阳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4日16:00时。
五、出让方式:
1、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二人(含二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一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2013年7月25日上午9:00青阳县国土资源局电话通知各地块竞买申请人。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均设置保留价,竞买人的报价低于保留价的不成交。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1、 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8月1日上午9:30;
地点:青阳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2、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7月25日——2013年8月7日上午9:30—11:00(法定工作时间内);
地点: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付款方式:1、2013-1号地块成交后3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2、2013-18号、20号、22号、23号、24号、25号、26号地块成交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3、2013-19号、21号地块成交后七日内首付50%,一个月内再付30%,6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联系电话:0566—5020612
联系人:吴先生、章先生
开户单位:青阳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青阳县农发行(帐号:20334172300100000092912)
查询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青阳县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ahqyg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