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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7月31日至8月14日挂牌出让瓯海中心区站前单元B-17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时间:201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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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3〕46号
   根据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专题会议纪要〔2013〕3号精神和温州市瓯海区政府办公室温瓯政办抄〔2013〕  609号意见,经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温州市政府委托)温瓯政办抄〔2013〕680号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挂牌出让瓯海中心区站前单元B-1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实施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出让土地分摊面积(㎡)
(以地籍图为准)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投资
强度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其他
要求
瓯海中心区站前单元B-17地块
瓯海区潘桥街道林桥头村
50337.38
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1.5且≤4.7
≤55%
≥15%
可兼容商业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
40年
必须符合浙江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
52635
10527
 
  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整。以上地块的挂牌起始价和竞得价已包含耕地占用税,但不包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单独计算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面积和其他零星费用。上述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上述土地要求提供土地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提供土地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提供土地之日起30个月内竣工,不得分期建设。
  二、上述地块总用地面积及公共道路、绿化带等负担用地面积以出让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2013〕规划条件04046号《温州市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和附图为准。有关详细资料另行提供。
  三、参加竞买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含)。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竞买人只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竞买人若为瓯海区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瓯海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公司,并以新设立的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竟得地块进行开发。
  四、参加竞买者资格审查:竞买人在申请报名前必须与温州市瓯海区现代商贸业开发建设办公室签订项目建设服务监管协议。竞买者的资格由瓯海区人民政府负责审查,中心在收到瓯海区人民政府资格审查函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瓯海区人民政府工作联系人:麻建敏;联系电话:0577-88533208)。
  五、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报名时间及有关规定: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参加竞买者应当在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8月12日下午17时向中心报名登记,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法人须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报名时须提供项目投资监管协议和资格审查函。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保证金规定: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为人民币10527万元,保证金由竞买人自行缴纳,其他人不得代缴。缴纳的截止时日为2013年8月12下午5时,竞买人取得竞买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定金,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3年8月13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价款的缴纳方式:报名时缴纳起始价20%即人民币10527万元。竞得人应在竞得后1个月内缴清至总地价款的50%,剩余地价款竞得人应在竞得后一年内全额缴清。若缴款截止日为法定节假日的,则延长至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竞得人不按本条规定时间缴纳竞得价款的,视同放弃竞得权,出让人将单方注销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收回土地开发权,定金不予返还。
  3、地块的地下空间首先要确保和满足人防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设备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单独另计地下容积率指标。地下室作为商业部分的建筑面积不大于35000平方米,其地价款按平均成交楼面价的50%在项目复核验收时以实测的建筑面积计算收取。
  4、竞得人自持商业服务业功能建筑面积须达3万平方米,(包含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和娱乐康体,对应的土地用途分别为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以及其他商服用地,其中批发零售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住宿餐饮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和其他商服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其余建筑面积允许分割销售。
  十、挂牌出让时间:2013年7月31日上午9时至2013年8月14日下午3时。
  十一、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十二、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    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十三、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88151021  章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金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88533208  麻先生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http://www.wzzbtb.com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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