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乐国土资告字[2010]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13

关键字:

乐国土资告字[2010]20号

 

    经乐安县人民政府批准,乐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乐国土资告字(2010)20号 宗地面积:  457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乐安县城北环路南侧与迎宾大道东侧交汇处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6-2.4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8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备注:  土地用途:商住。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自公告之日起,有意参与该宗土地的竞买者,企业请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个人参与竞买的请持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及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到乐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或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竞买手续,并交纳资料费1000元整,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将于报名截止期限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县财政局专用票据开具的到帐保证金收据为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07月14日2010年08月06日乐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07月14日2010年08月06日乐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8月06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08月06日17时08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0年08月08日09时08分乐安县公交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宗地位于乐安县城北环路南侧与迎宾大道东侧交汇处(新烟草大楼对面),出让地块采取拍转挂方式出让,出让总面积45700平方米。四至:东临空地,南临规划通道及林地,西靠迎宾大道,北靠北环路及新地税局和新计生大楼用地。交通便利,紧邻县行政中心、森林公园、广场、第四小学、第二中学,人居氛围极佳,是乐安县行政、教育、商业、人居汇聚的优质地块。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乐安大道
    联 系 人:曾庆辉
    联系电话:0794-659854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乐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0-7-13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