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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8月3日拍卖出让安庆高新区,皇冠路以南、经一路以东、勇进路以北等两幅地块使用权(庆国土资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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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庆国土资告字〔2017〕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08〕42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转挂牌方式出让庆国土出字〔2017〕17号、1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土 地

位 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叫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庆国土出字〔2017〕 17号

位于安庆高新区,皇冠路以南、经一路以东、勇进路以北

58886.29(88.33亩)

商服

≤2.2

≤45

≥35

40

9076

1816

庆国土出字〔2017〕18号

位于安庆高新区,皇冠路以南、茅清路以西、勇进路以北

58996.89平方米(88.5亩)

商服

≤2.2

≤45

≥35

40

9169                

1834

  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安庆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准确面积均以安庆市国土资源规划整理中心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   

  2.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的除外。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出让方式

  采取拍卖转挂牌方式(若拍卖报名人数不足2人自动转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

  四、竞买登记

  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8月1日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5号)或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市府路10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安庆市国土资源局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安庆市财政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市府路10号)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的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日11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7年8月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9日11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7年8月9日17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竞买资格。

  五、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2017年8月 3日10:00。

  2.挂牌日期: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1日,挂牌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10:00止。

  3.拍卖、挂牌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5号)。

  六、特别提示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叫价。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国土局书面提出。

  3.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帐户

  1.联系方式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0556-5316081

   2.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财政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账  号:529,070,101,500,001,827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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