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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太和县4月28日至5月8日挂牌出让民安大道东侧等5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04-09

关键字:太自然资[2019]1号

 太自然资[2019]1号

经太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  地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年)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TH[2018]-43

民安大道东侧,椿樱安置区南侧

7252.63m2(合10.88亩)

商住

40

70

不大于2.96

不大于18%

不小于35%

2579

516

TH[2018]-65

大新镇规划泰昌路,东侧、泰南路南侧

32000.19m2(合48.00亩)

商住

40

70

不大于2.6

不小于1.0

不大于22%

不小于35%

5991

1199

TH[2018]-145-1

和畅路西侧,第三水厂东侧

23694.56m2(合35.54亩)

居住

40

70

不大于2.2不小于1.8

不大于25%

不小于35%

4616

924

TH[2018]-145-2

和畅路西侧,第三水厂南侧

60757.04m2(合91.1356亩)

居住

40

70

不大于2.2不小于1.8

不大于25%

不小于35%

11271

2255

TH[2018]-147

赵集乡Y047南侧,安置区西侧

3876.33m2(合5.81亩)

居住

40

70

不大于2.0不小于1.5

不大于25%

不小于35%

375

7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此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太和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安徽省国土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来源为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4月9日至2019年5月6日,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递交竞买申请书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5月6日17时(竞买保证金以拨入指定账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5月6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五、挂牌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

六、挂牌报价时间:2019年4月28日8时至2019年5月8日17时。挂牌会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上午10时,2019年5月9日上午8时至10时为挂牌“保护期”,“保护期”内出让人不再受理报价,竞买人须按时到挂牌会现场,出让人征询竞买人意见,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4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     

联系电话:0558—8631553                        

联 系 人:赵 兵    侯建宇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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