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临泉县4月29日至5月13日挂牌出让教育路南侧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临自然资公告〔2019〕08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方式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幅 万元/亩 |
1 |
LQ〔 2017〕-160号 |
教育路南侧、迎宾大道北侧、交通路西侧、锦绣路东侧 |
55309.95平方米(约合82.96亩)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 |
挂牌 |
不大于2.0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80 |
18000 |
2 |
2 |
LQ〔 2017〕-161号 |
教育路南侧、县委党校北侧、锦绣路西侧、港口路东侧 |
36846.0平方米(约合55.27亩)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 |
挂牌 |
不大于2.0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80 |
15000 |
2 |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 2017〕-160号宗地资格要求:
1、竞买人资格条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实缴)且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国内法人企业。
2、为便于统一规划建设,要求申请人在竞买本宗地时须同时申请竞买LQ〔2017〕-161号宗地,分别报价,同时竞得,本宗地和LQ〔2017〕-161号宗地容积率可根据规划设计平衡使用。
3、竞买人在阜阳市境内须无不良开发记录。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4、竞买人报名时,需先到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格预审确认函和竞买人保证金进账单及其他相关材料予以报名。
5、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其中配套建设的社区服务用房317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
6、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7、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8、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9、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LQ〔 2017〕-161号宗地资格要求:
1、竞买人资格条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实缴)且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国内法人企业。
2、为便于统一规划建设,要求申请人在竞买本宗地时须同时申请竞买LQ〔2017〕-160号宗地,分别报价,同时竞得,本宗地和LQ〔2017〕-160号宗地容积率可根据规划设计平衡使用。
3、竞买人在阜阳市境内须无不良开发记录。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4、竞买人报名时,需先到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格预审确认函和竞买人保证金进账单及其他相关材料予以报名。
5、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其中配套建设的社区服务用房221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
6、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7、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8、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9、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期含竟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 2017〕-160号、LQ〔 2017〕-16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19年4月9日8时至2019年5月10日16时前,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
2、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取得经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确认的竞买资格证书;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19年4月29日8时至2019年5月13日16时止。2019年5月13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杨传军 耿伟 电话:0558-6536701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王园园 电话:0558-5398230 监督电话:0558-5398271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分行临泉县支行 账号:34001711208059067899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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