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12月18日拍卖出让浔东单元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湖自然资规告字(2019)37号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2019-50号和2019-5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名及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履行合同的定金 |
2019-50号 |
南浔浔东单元CD-02-04-02H号地块(位于浔东单元,基地北侧为南浔镇浔东村村委,西侧为虹阳路,东侧、南侧为现状水系。) |
餐饮用地、旅馆用地[(餐饮建筑计容面积占比19%-21%,旅馆建筑计容面积占比79%-81%)]商业40年 |
7907 |
1.3-1.4 |
1152 |
230.4 |
成交价的20% |
2019-51号 |
南浔区菱湖镇2019-12地块(基地东侧为凤鸣路,南侧为湖菱公路,西侧为地,北侧为地) |
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娱乐用地[(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比60%-90%,餐饮建筑面积占比5%-20%,娱乐建筑面积5%-20%,不得设置公寓式酒店)]商业40年 |
20148 |
1.5-2.2 |
3889 |
777.8 |
成交价的20% |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缴纳。
二、申请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须使用IE7.0、8.0、9.0及10(推荐使用IE8.0)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报名时间:均为2019年11月25日上午9:00至2019年12月17日下午16: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12月17日下午16:00。
拍卖时间:
2019-50号地块:2019年12月18日上午9:00。
2019-51号地块:2019年12月18日上午10:00。
拍卖时间和报名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地块有关要求:
1.2019-50号地块:该宗地实行带方案出让(方案已经2017年南浔区规划委员会第7次会议审查通过),不得分割登记,不得销售,须整体持有,不得改变用途(指须按市、区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不得改变市、区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
2. 2019-51号地块:①该宗地实行带方案出让(方案已经2019年南浔区规划委员会第4次会议审查通过,须按市、区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不得改变市、区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须自持建筑面积为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50%,自持的建筑面积中需配建一个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的超市和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电影院,上述超市和电影院不可分割登记、不可销售、须整体持有,其余自持部分可以分割登记,但不可销售;除上述自持部分外其余商业部分在符合预售条件后可分割登记、可销售。分割以房屋基本单元进行分割和转让,不得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的形式进行分割和销售。自持部分和销售部分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②为落实建设形象的监管,该宗地的建设由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管,竞得人须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由此而引发的一切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监管协议的各方承担。
3.该宗地均应依据省、市人防实施有关要求,2019-50号地块按地上建筑面积4%,实施易地建设;2019-51号地块按地上面积4%配建乙类常六级防空地下室、战时功能为二等人员掩蔽所,具体和市(区)人防办对接。
4.绿色建筑、装配式建造要求和有关配建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造要求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及监管。
七、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
1.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谢先生0572-2697712
南浔区南浔镇政府 冯先生0572-2686576
南浔区菱湖镇政府 杨先生0572-2909216
2.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zjgtjy.cn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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