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12月20日至1月9日挂牌出让瓯海区梧田街道大堡底村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19〕114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瓯海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核心片区梧田西单元F-0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温州市核心片区梧田西单元F-06地块 |
宗地面积: |
88955.26㎡ |
宗地坐落: |
瓯海区梧田街道大堡底村 |
出让年限: |
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用地出让年限40年 |
容积率: |
≥1.5且≤3.3(且居住街坊住宅容积率≤3.1) |
建筑密度(%): |
≤30%(且居住街坊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密度≤22%) |
绿地率(%): |
≥30%(且居住街坊住宅用地绿地率≥35%) |
建筑限高(米): |
≤150米(住宅建筑高度≥24米且≤80米;标志性建筑高度≥120米)。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 |
起始价: |
251000万元 |
保证金: |
50200万元 |
加价幅度: |
800万元整及其整数倍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9年12月20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0年1月9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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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经规划部门核定单列建筑面积指标的结建地下空间的地价款和地下商品机动车库(位)的地价款另行收取; 2、住宅建筑面积≤186500平方米,零售商业、餐饮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含菜市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商务金融、娱乐建筑面积≤71052平方米且≥70000平方米(其中娱乐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旅馆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且≥24000平方米。地块内不小于234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以及旅馆、商务金融建筑面积需沿瓯海大道布置。 3、该地块不可分割销售(转让)的建筑面积包括:旅馆建筑面积(可作为一个整体单独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2000平方米菜市场;除政府筹集部分外的剩余商务金融及娱乐建筑面积(可作为一个整体单独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其中旅馆及不可分割销售(转让)的商务金融、娱乐建筑面积需集中布置,主体建筑高度不得小于120米。 4、地块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商务金融用地地上50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以竣工核实建筑面积并报区政府确认为准)以及相应的地下空间部分由瓯海区政府以委托代建的模式予以回购,专项用于瓯海区范围内拆迁安置户的安置。安置房代建回购价格以7085元/平方米计算。 5、该地块周边霞一路、大堡底路、F-11地块内幼儿园、F-15、F-19a地块绿化带、河岸驳坎以及地块内供水管迁改等项目由地块受让人有偿代建,相关内容详见地块代建合同。 |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出让人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人如为瓯海区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瓯海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挂牌地块设定上限价格为326200万元。当地块挂牌价格未到上限价格时,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竞报配套用房(人才住房)面积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200平方米或20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最高竞报面积为186400平方米。首个竞报最高配套用房(人才住房)面积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竞买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十天内与瓯海区住建局签订《地块开发监管协议书》;与温州市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温州市核心片区梧田西单元F-06地块项目回购安置房建设管理合同》;与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签订《温州市核心片区梧田西单元F-06地块开发服务、代建管理合同》。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9时00分至 2020年1月7日17时0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月7日17时00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十、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温州市民中心 会展路1268号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0577-88926867 章先生
地块联系人:0577-88521292 吴先生。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