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1月8日拍卖出让顺德华庭南侧2号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甬土资告〔2019〕030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海曙区HS07-02-07地块(顺德华庭南侧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名称 |
坐落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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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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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曙区HS07-02-07地块(顺德华庭南侧2号地块) |
海曙区启运路地段,东至庙前河沿河绿地,南至顺和小区,西至盛海路,北至顺德路 |
商务金融用地 |
14504 |
楼面地价2780 |
3000 |
1.5-2.5 |
按照《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及相关规范文件规定执行 |
≤45% |
70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禁止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参加竞买。
三、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四、拍卖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拍卖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9日9:00至2020年1月7日16:00;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1月7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
拍卖开始时间:2020年1月8日10:00。
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
有关地块的详细资料、规划控制文本等其他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
联系电话:0574-87237623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