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12月22日拍卖出让衢州智慧新城钱江大道以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衢市告字[2020]30号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0年12月22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衢州智慧新城1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用地名称 |
土地位置 |
地块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按净用地面积为计算基数) |
使用年期(年) |
建设时间(月)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筑控制高度(米) |
绿地率(%) |
|||||||||
衢市智(2020)13号 |
衢州高铁新城GT-01-01地块
|
衢州智慧新城钱江大道以南,黄山大道以东,常山路以西、智造路南北二侧 |
139524
|
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1.0<容积率≤ 1.99 |
≤46%
|
127003<计容建筑面积≤ 252200 |
商业建筑高度≤ 45,住宅建筑高度≤ 36,地标性酒店建筑高度≤100 |
≥22% |
40、50、70 |
36 |
151320 |
30300 |
注:规划指标详见出让地块的《衢州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衢资规条字(智慧)[2020]19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在取得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于一个月内在智慧新城管委会管辖区内全资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受让人须确保项目公司核准设立后,不得以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投资合作、出资新设公司等任何方式转让本项目投资。项目公司负责按照本公告进行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该项目公司承继本公告明确的受让人权利和义务,当该项目公司未承担其义务时,应由受让人无条件承担或履行相应的投资义务,受让人与项目公司就本项目投资及运营责任与义务共同连带承担全部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20年12月21日前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下午4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出让地块拍卖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 4 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 4 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衢州市高铁新城GT—01—01地块规划建设五星级酒店、会展中心、书店、总部办公楼、住宅等业态,该地块带方案公开拍卖出让。
2.总用地面积139524平方米,其中规划净用地面积127003平方米,城市道路(GT-01-01e地块)用地面积12521平方米。规划净用地包括:GT-01-01a地块用地面积27132平方米,GT-01-01b地块用地面积54875平方米,GT-01-01c地块用地面积23009平方米, GT-01-01d地块用地面积21987平方米。
3.出让地块内GT-01-01b、GT-01-01d地块配套要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各地块按标准分别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其中服务设施用房的套内建筑面积不应低于该地块住宅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且最低不少于20平方米。要求应有良好的朝向和日照条件,二层、三层的内设电梯并有单独出入口。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明确其位置和面积,由受让方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4.出让地块地下空间要求。地下≥1层,鼓励地下空间互连互通。
5.出让地块买受人应按照《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的有关要求,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技术标准开发建设。
6. 出让地块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地块开发总建设周期36个月。受让人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4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24个月内酒店、会展中心(含书店,下同)主体结顶,36个月内酒店、会展中心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7.出让地块内酒店建设经营要求。(1)酒店须按五星级及以上标准(以《中华人国共和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为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引进五星级及以上酒店品牌运营管理,具体品牌要求:希尔顿酒店管理集团旗下的希尔顿酒店,洲际酒店管理集团旗下的洲际酒店,万豪国际酒店集团旗下的万豪酒店、JW万豪酒店,凯宾斯基酒店集团旗下的凯宾斯基酒店,香格里拉酒店集团旗下的香格里拉酒店。项目实际投资额不低于8.4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价款);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0㎡,地下建筑面积按设计规范执行,客房数不少于500间,配置一个以上面积不少于1500㎡的大型宴会厅(会议室)。(2)酒店须由受让人自持,须整体经营,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自办理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以股权转让、投资合作、出资新设公司等任何方式转让。
8.出让地块内会展中心建设经营要求。(1)项目实际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价款),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其中,会展中心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书店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地下建筑面积按设计规范执行。(2)会展中心须由受让人自持,受让人可按会展中心、书店办理两本不动产权证。自办理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以股权转让、投资合作、出资新设公司等任何方式转让。受让人自持期满后如需转让,受让方的选择须征得智慧新城管委会的书面认可,转让后不得改变会展中心的名称和功能用途。(3)受让人须引进专业运营管理公司负责会展中心的整体运营,该专业运营管理公司须在智慧新城注册专业独立法人资格的会展公司。运营补贴期间确保每年举办各类展会、展览、赛事活动等不少于12场,其中经报备的全国性展会不少于3场,普通展会每场使用面积不低于10000㎡,全国性展会使用面积不低于15000㎡。运营补贴期间每年给予智慧新城管委会累计60天的免费使用时间。(4)受让人须引进专业运营管理公司负责书店整体运营,书店经营面积不少于5000㎡,藏书不少于5万册,每月举办1次以上不少于100人参加的公益性读书活动。24小时免费向市民开放的书店建筑面积不少于500㎡。
9.出让地块内商务办公分割要求。商务办公区分割销售的最小单元不得小于300㎡,相关职能部门不予办理小于300㎡的不动产权证。
10、出让地块项目建设、运营优惠政策。(1)酒店品牌引进奖励。受让人需确保引进的五星级酒店品牌正常实际经营期限不得少于5年。受让人引进本公告第7条第(1)项要求的五星级品牌的,智慧新城管委会给予受让人酒店品牌引进奖励2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兑现,自受让人与酒店管理公司正式签订《酒店管理协议》,按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后45天内,智慧新城管委会兑现奖励1亿元人民币;酒店按期通过联合验收并按本公告第7条第(1)项约定的酒店品牌全面开业后45天内,智慧新城管委会兑现奖励1亿元人民币。(2)酒店、会展中心投资补贴。智慧新城管委会给予受让人酒店、会展中心投资补贴2亿元人民币。分四期兑现,酒店按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后45天内,智慧新城管委会兑现首期投资补贴4000万元人民币;酒店按期主体结顶后45天内,智慧新城管委会兑现第二期投资补贴4000万元人民币;酒店、会展中心均按期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式全面营业后45天内,智慧新城管委会兑现第三期投资补贴4000万元人民币。经智慧新城管委会、受让人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酒店、会展中心项目进行决算审计(审计依据为项目合同、票据、银行流水、财务报表等资料,但单件价值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移动的陈列展示奢侈品、名贵物品等不计入投资成本),实际到位投资额达到10.4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价款)的,智慧新城管委会兑现第四期投资补贴8000万元。实际投资超过10.4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价款)、低于11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价款)的,智慧新城管委会以超过部分的70%追加投资补贴;实际投资超出11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价款)部分,智慧新城管委会不予追加投资补贴。兑现时间为第三方审计机构提供决算审计报告之日起45天内。(3)酒店运营补贴。受让人引进本公告第7条第(1)项要求的五星级酒店品牌并持续运营的,智慧新城管委会给予受让人酒店运营补贴1亿元人民币,补助时间5年。按照先运营后补助的原则,每半年兑现一次。自正式全面营业之日起,满半年后智慧新城管委会兑现补助1500万元人民币,满一年后智慧新城管委会兑现补助1500万元人民币。满一年半后智慧新城管委会兑现补助1250万元人民币,满二年后智慧新城管委会兑现补助1250万元人民币。满二年半后智慧新城管委会兑现补助1000万元人民币,满三年后智慧新城管委会兑现补助1000万元人民币。满三年半后智慧新城管委会兑现补助750万元人民币,满四年后智慧新城管委会兑现补助750万元人民币。满四年半后智慧新城管委会补助500万元人民币,满五年后智慧新城管委会兑现补助500万元人民币。兑现时间为相应运营期满之日起45天内。(4)会展中心运营补贴。受让人按照本公告第8条第(2)(3)(4)项要求经营的,智慧新城管委会给予会展中心运营补贴5000万元人民币,补助时间5年。按照先运营后补助的原则,每半年兑现一次,自正式全面运营之日起算,每满半年兑现500万元人民币。兑现时间为相应运营期满之日起45天内。(5)其他优惠政策。①如受让人为本项目总部经济基地引入中国500强、世界500强及其他优质总部经济项目的,除引入的项目享受衢州市有关扶持政策或“一事一议”政策之外,受让人作为引资中介人可享受衢州市招商引资奖励政策。②酒店、会展中心、书店运营管理公司工作的高管人员年度地方综合贡献1万元以上(含)的,5年内按个人当年地方综合贡献额予以100%奖励,每年总人数不超过20人。(6)奖补资金监管。受让人须开设项目专项资金账户,智慧新城管委会、受让人、账户开设银行方签订《专项资金三方托管协议》,智慧新城管委会兑现的所有奖补资金统一汇入该专项资金账户,专户资金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用于本项目酒店、会展中心建设。
11.出让地块违约责任。(1)受让人未按《酒店管理协议》约定品牌运营酒店的,应在本公告明确的酒店品牌正式全面运营之日起45天内向智慧新城管委会双倍返还智慧新城管委会已兑现的酒店品牌引进奖励、投资补贴等资金。受让人虽按《酒店管理协议》约定品牌运营酒店的,但未满5年,须按未满期限比例返还智慧新城管委会给予的酒店品牌引进奖励、投资补贴。受让人返还酒店品牌引进奖励、投资补贴时间为自收到智慧新城管委会书面通知之日起45天内,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5‰向智慧新城管委会支付滞纳金。(2)酒店未按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非受让人原因除外)的,首期投资补贴4000万元人民币不予兑现;酒店主体未按期结顶的,第二期投资补贴4000万元人民币不予兑现;酒店、会展中心未按期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式全面开业运营的,第三期投资补贴4000万元人民币不予兑现。(3)经决算审计,酒店、会展中心实际投资额9.4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价款)以上,但未达到10.4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价款)的,按不足部分的70%数额扣减投资补贴。实际投资额低于9.4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价款)的,不享受项目投资补贴,受让人除了将已享受的酒店、会展中心投资补贴全部退还给智慧新城管委会外,还须按不足部分70%的金额支付违约金。受让人退还已享受的酒店、会展中心投资补贴和违约金须在酒店、会展中心项目决算审计完成后45天内支付给智慧新城管委会,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5‰向智慧新城管委会支付滞纳金。如因受让人不提供相关资料致使决算审计无法进行的,受让人最迟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后90天内将应退还的酒店、会展中心投资补贴和违约金退还给智慧新城管委会。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5‰向智慧新城管委会支付滞纳金。(4)若因受让人或项目公司原因,导致酒店、会展中心未能按约定时间正式全面开业运营的,每延期一个月扣减200万元人民币运营补贴。酒店、会展中心逾期一年开业运营的,受让人或项目公司应向智慧新城管委会退还已享受的酒店品牌引进奖励、酒店和会展中心项目投资补贴,且须向智慧新城管委会支付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受让人返还酒店品牌引进奖励、酒店和会展中心项目投资补贴及违约金支付时间为自收到智慧新城管委会书面通知之日起45天内。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5‰向智慧新城管委会支付滞纳金。
12.出让地块内住宅地块建设要求。项目内住宅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须与酒店、会展中心的工程进度挂钩,分四期进行预售。酒店工程进度达到±0.00,可办理第一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面积不超过商品房总建筑面积(不含地下,下同)的30%;酒店主体结顶后,可办理第二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累计预售面积不超过商品房总建筑面积的50%;酒店内部及会展中心装修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可办理第三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累计预售面积不超过商品房总建筑面积的80%;酒店、会展中心正式全面开业运营并通过酒店品牌履约评估确认后,剩余住宅可全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3.项目地块内市政道路由受让人建设,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后,移交智慧新城管委会或智慧新城管委会指定单位。面积约12722平方米,具体建设范围、建设规模、规划道路断面详见控规,总投资估算暂定1802万元。建设周期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6个月内。受让人需按市政道路相关设计规范、高铁新城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中心城区城市家具设计导则、衢州市“多杆合一、多箱合一”技术导则等相关文件进行设计,设计方案需报市资规局智慧新城分局和智慧新城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审查,根据通过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图审合格后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须报经智慧新城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审查,出具预算评审报告,预算评审价下浮12%后作为合同价(1586万元≤合同价≥1298万元)。结算价高于合同价时,均按合同价包干结算,不予增加;结算价低于合同价10%以下(含10%)时,按合同价结算;结算价低于合同价10%以上时,10%以上部分按实扣回。
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后一个月内由智慧新城管委会支付受让人预付款为合同价的50%;第二期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智慧新城管委会支付受让人至合同价的90%;完成结算审核且两年缺陷期满,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智慧新城管委会支付受让人至结算价的100%。
14.出让地块住宅部分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低层建筑除外),其装配式建筑评分分值不低于35分。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西区九华北大道333号衢州智慧新城管委会310室。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西区九华北大道333号衢州智慧新城管委会310室。
联系电话:0570-3116542、0570-3116559、0570-3393729
联系人: 翁先生、 吴女士、 赵女士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和衢州市政府网站市资源规划局栏目http://www.qz.gov.cn/col/col1528862/index.html查询。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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