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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4月22日拍卖出让经开区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1-04-01

关键字:庆自然资告字〔2021〕9号

 庆自然资告字〔202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安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出让庆自然出字[2021]01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土 地 位 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叫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庆自然出字〔2021〕  017号

位于市经开区,东至规划小学,南至黄浦路,西至秦潭路,北至安风路。

58960.11(88.4亩) 

居住

<2.2

≤22%

≥35%

70 

32500(367.64万元/亩)

6500

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测为准。地块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庆自然出字〔2021〕017号地块:

 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竞买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不接受联合竞买。

 2、禁止目前在安庆市城区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出让方式

拍卖〔至拍卖报名截止,如有3家以上(含3家)报名,按期拍卖;如有2家报名,转为现场竞价;如不足2家报名,则自动转为挂牌〕。

四、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1年 4月 8日至2021年4月20日到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老峰镇孵化园C1楼4012室)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安庆经开区财政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采取拍卖(或现场竞价)方式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4月20日11:30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21年4 月20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4月28日11:30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21年4月28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或现场竞价)日期:2021年4月22日9:30。具体时点由拍卖主持人根据现场情况调整。

2.挂牌日期: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30日,挂牌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9:00止。

3.出让活动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5号)。

七、特别说明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 1 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 50%(含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6个月内付清余款。竞得人提前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须在批准预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2.竞得人须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

3.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20天内交地,由安庆经开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向竞得人办理净地(无权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4.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叫价。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九、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1. 联系方式

  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市土地收储中心经开区分中心)        0556-5321105

  2.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开 户 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支行

  账     号:20,000,217,334,510,300,000,018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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