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9月22日至10月8日挂牌出让松龄路以南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淄自然交告字〔2021〕3003号
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370302002004GB00516[淄川区2020(增量)-024号]等2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 容积率 |
建设项目开工时限 |
建设项目竣工时限 |
出让 年期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保障 资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1 |
370302002004GB00516[淄川区2020(增量)-024号] |
松龄路以南,吉祥路以东 |
1958.06 |
商业用地 |
≥1.2且≤3.6 |
供地后一年内 |
开工后三年内 |
40 |
1322 |
265 |
1057 |
20 |
2 |
370302003003GB00493[淄川区2021(增量)-005号] |
张博铁路以南,松龄路以北,大钟街以东,孝妇河以西 |
3566.75 |
城镇住宅用地 |
>1.0且≤1.4 |
供地后一年内 |
开工后三年内 |
70 |
1426 |
286 |
1140 |
20 |
其他说明事项:
370302002004GB00516[淄川区2020(增量)-024号]宗地:根据淄川区城建档案和地下管线管理中心出具的《淄川区地下管线信息查询告书》,经查询该地块初步排查有饮用水、供电管线信息,以及建设中如发现地下管线等隐蔽工程的,由竞得人和淄川区政府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原有数字证书需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升级),按照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出让信息获取方式
竞买申请人须准备相关有效证件,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现场办理或网上受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系统使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
申请人须在2021年9月2日00时至2021年10月6日 16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1年10月 6日16时00分。保证金汇入中国银行淄博淄川支行营业部。因节假日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关闭且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五、网上报价时间
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00时,报价截止时间:
370302002004GB00516[淄川区2020(增量)-024号];2021年10月8日 9时00分;
370302003003GB00493[淄川区2021(增量)-005号];2021年10月8日 10时00分。
六、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障资金缴入到淄博市淄川土地储备交易中心。370302002004GB00516[淄川区2020(增量)-024号]、370302003003GB00493[淄川区2021(增量)-005号]共2宗地保障资金汇入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户名:淄博市淄川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帐号:9030103526142050012551;行号:402453030015)保障资金缴纳后,凭竞得证明、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及相关资料到淄博市淄川区自然资源局(淄川区淄城东路49号)进行资格后审,经审核无误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保障资金和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后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挂牌成交确认后,保证金由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淄川分中心予以划转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在接到成交确认通知3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划转至淄博市淄川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帐户。(户名:淄博市淄川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帐号:9030103526142050012551;行号:402453030015),利息原渠道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
工业用地剩余成交价款按照淄自然资规〔2020〕1号通知执行,按约定时限缴纳。
竞得人不能按约定时限缴纳成交价款时,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八、联系方式
淄博市淄川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冰、刘颖 联系电话:0533-5166975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淄川分中心 联系人:阎孔孝 联系电话:0533-7015011
数字证书单位 联系人: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6078966
数字证书单位 联系人: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山东分中心 联系电话:0531-67880028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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