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康市10月19日至10月29日挂牌出让永康市田川未来社区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永土挂告字[2021] 37 号
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本地块采用“限地价、竞无偿交回永康市政府的人才公寓”的方式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编号 |
地块名称 |
出让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其它 |
2021-37 |
永康市田川未来社区C、D、E、F、G地块 |
106013 |
≤2.16 |
≤28.43% |
商住用地B/R |
住宅70 商业40 |
128000(不含地下空间使用费) |
38400 |
其它详见出让文件 |
地块坐落于东城街道田川村,总用地面积106013m2(包括地块内市政道路13043㎡)。C、D、E、F、G分地块详细规划及指标分别为:C地块总用地面积22856m2,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建筑密度≤35%,容积率2.46,建筑限高80米;D地块总用地面积36329m2,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建筑密度≤30%,容积率3.1,建筑限高80米;E地块总用地面积10348m2,规划用途为商业商务用地,建筑密度≤35%,容积率2.32,建筑限高60米。F地块总用地面积11856m2,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密度≤30%,容积率2.45,建筑限高54米;G地块总用地面积11581m2,规划用途为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建筑密度≤35%,容积率0.56,建筑限高20米。
注:1、本地块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详见《永康市田川未来社区实施方案》、《永康市田川未来社区C、D、E、F、G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市住建局《关于调整永康市田川未来社区C、D、E、F、G地块土地出让建设条件的函》、水务局《关于城西新区四环线以西、321省道以北地块一等3宗地块水面占用情况的回复》、市人防办《关于永康市田川未来社区C-G地块出让人防建设条件的函》、市政府《关于田川未来社区C-G地块出让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永康田川未来社区C-G地块建设及运营履约监管协议》。可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www.zjgtjy.cn/)浏览、查阅和下载。
2、本地块中C、D、E、F地块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建筑面积千分之七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物业管理经营用房不少于千分之四。
3、按照《永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要求,该项目C、D、F地块项目商品住宅及人才公寓实施全装修成品交付。
4、根据未来社区整体布局,幼儿园统一在G地块配建。幼儿园的配套规模标准按《永康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执行,建成并按标准完成二次装修后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二次装修标准详见《永康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装修标准》)。
5、田川未来社区C、D、E、F、G地块之间道路为敞开式市政道路,在本次出让范围内的,由受让方负责建设,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市政部门。公建配套、“九大场景”、幼儿园的建设、移交及物业服务、综合运营(指三化九场景、商业运营、数字化运营等)要求按照《永康田川社区未来社区试点创建实施方案》及《永康田川未来社区C-G地块建设及运营履约监管协议》执行,具体要求由市城投集团负责解释。
6、地下空间利用:鼓励按《永康市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执行。
7、地块内探明建筑用砂石矿产资源储量15.22万吨,评估价格164.38万元,地块用地红线内地下矿产资源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出让,土地成交后,矿产资源价款按照上述评估价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另行缴纳。 8、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须建设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满足战补平衡。
9、本地块以现状交付。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土地竞得人须符合《永康田川未来社区C-G地块建设及运营履约监管协议》相关条款要求,并应在永康市成立新公司【永康市外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本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在申请书中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应在网上竞买申请时提出,且竞得人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进行开发建设;土地竞得方凭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质认定函,与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与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市城投集团签订《永康田川未来社区C-G地块建设及运营履约监管协议》。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永康田川未来社区C-G地块建设及运营履约监管协议》终止、解除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三、挂牌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竞买人自行登陆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买报价。
四、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9日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27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16:00时)
3.地块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16: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16:0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本地块采用“限地价、竞无偿交回永康市政府的人才公寓”的方式出让,现拟以128000万元为挂牌出让起始价,报价上限价格166000万元,如竞买报价在最高限价内,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增价幅度为1000万元或1000万元的整数倍;如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则竞配建人才公寓面积,增配建幅度为120平方米或120平方米的整数倍,按配建面积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竞投方案
1.竞投地价:以出让起始价为基准,按确定的加价幅度竞价,当竞价达到上限价格166000万元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投配建人才公寓用房面积。
2.竞投配建:竞投人才公寓,人才公寓起始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每次投报面积增幅为120平方米的整倍数,以最高投报面积为竞得入选人。
3.人才公寓留取:起始配建人才公寓套型总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建议配建人才公寓按D、C、F地块顺序,按整幢留取优先、幢内先取原则,先东后西、先上后下,依次抽签留取,剩余户型建筑面积不足一套的按一套取整留取。配建的无偿移交的人才公寓用房连同按相应标准配置的地下机动车位经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无偿移交的地下机动车位应与无偿移交的人才公寓用房就近配置。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请参阅挂牌出让相关文件。挂牌出让相关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本次出让由永康市公证处全过程公证。
十、现场咨询: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永康市花园大道309号主楼4楼1405室)。
联 系 人:建设 吕先生 咨询电话:13758975196
国土 曹先生 咨询电话:0579- 87174812
规划 应先生 咨询电话:0579-87278118
城投 徐先生 咨询电话:1350679024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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