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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6月8日至6月18日挂牌出让黄埔区映日路以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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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5〕19号

 

经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广州市黄埔区KXCGS-I4-8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

(二)竞买人在广州市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

(三)竞得人须投保本地块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四)本地块兴建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星级按照《广州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执行;

(五)本地块建筑应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造;

(六)竞得人须按照《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黄埔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文件要求,落实海绵城市相关指标要求。

(七)建设单位应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落实三同时(设计、施工和验收)制度。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6月7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6月16日17时;

(三)缴保证金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6月16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5年6月8日至2025年6月18日10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6月18日10时。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login.gzggzy.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三)《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申请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后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本次挂牌出让在以现金缴纳作为竞买保证金的基础上,增加使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作为竞买保证金。有关电子保函的开立、确认等规则详见《广州市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工作规则(试行)》。

(八)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九)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5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5年6月27日17时前予以确认。

(十)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我局将在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发布交易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公示期为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计共5日,竞得人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期土地出让金,余款在2025年12月10日前缴清,并按规定缴交利息及契税等费用。

(十二)建设期限:在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动工,动工后36个月内竣工。

(十三)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自然资源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汇星路81号A栋5楼

联系电话:(020)89850015;联系人:周小姐

 

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3楼

联系电话:(020)82208656;联系人:侯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联系人:杨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020)28866423、28866569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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