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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6月15日协议出让杨浦区新江湾社区E1-02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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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杨协信示字(2025)第1号

经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杨浦区新江湾社区E1-02地块(新江湾城街道439街坊)

东至E1-01规划公共绿地、南至E1-01规划公共绿地,西至江湾城路,北至E1-01规划公共绿地

三级

3.63

2.5

公共租赁房,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房:70年,租赁住房:70年

1、本地块公共租赁住房约2.57万平方米、保障性租赁住房约6.51万平方米,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2、保障性租赁住房:(1)本地块的租赁住房用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2)保障性租赁住房要求:①保障性租赁住房物业严格按照“只租不售”模式管理,仅用于出租, 不得上市销售或以长期租赁等为名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受让人应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物业并持续出租运营。②本地块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12号)等规定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租赁管理,并纳入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监管。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向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准入条件的对象出租,每次租约原则上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禁止改变用途使用、转租、转借、群租、闲置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在具体运营细则中明确相关管理要求。③应在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租赁价格每年上涨幅度不超过同地段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同期涨幅,且不超过5%;租赁价格初次定价和调价接受市、区房屋管理部门指导和备案管理。配套设施的租赁价格参照市场租金执行。(3)套型要求:本地块内套型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地上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70%,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3、公共租赁住房: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类型为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和设施配备需达到公共租赁房直接供应的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以住房保障机构审定为准,建成后成套无偿移交给杨浦区住房保障机构或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5年06月15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杨浦区惠民路800号2号楼

单 位: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200090

联系电话:021-25032093

联 系 人:王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ghzyj.sh.gov.cn)及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2025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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