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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5月28日协议出让浦东新区上钢社区Z000101单元04-1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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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浦协示字(2025)第2号


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上钢社区Z000101单元04-1地块

东至济明路、南至耀川路,西至耀龙路,北至德州路

三级

4.19

2.9

普通商品房

普通商品房:70年

854041.00

上海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地上建设条件:地块地上建设用地规划性质为Rr3;计容面积121485.18平方米。该地块所在的04街坊滨河首排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局部可适当提高至36米。以轨道交通站点为核心,济明路、德州路沿线地块应形成连续的沿街商业界面,鼓励采用灵活设计手段优化道路断面布局,济明路作为区域南北向重要功能轴线,重点加强与后滩站、世博文化公园的功能联系,德州路作为地区内部主要公共活动道路,鼓励增加街道慢行空间、优化滨江标识指引,提升慢行体验,重点强化东西向与滨江开放空间的功能联系。

2、保障性住房和租赁住房配建:根据区房管局征询回复意见,本地块无需配建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

3、全装修和装配式:全装修比例为100%。出让宗地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满足相关政策、标准等文件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40%或建筑单体装配率60%,应按以下规定建设及管理:《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沪建建材〔2019〕97号)。

4、中小套型: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40%,计48594.07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10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20平方米)。

5、绿色建筑标准:出让宗地中建筑应当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超高层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依据《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GJ08-2139-2021)执行。

6、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应当应用BIM技术,应用阶段为全过程、设计、施工阶段、运维阶段。具体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沪建建管联〔2017〕326号)、《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DG/TJ08-2201)、《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南》等文件执行。

7、海绵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根据地块规划绿地率调整,地块规划绿地率为35%,为 6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为 49.6%。具体指标数值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正式同意的《浦东新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8-2035 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

8、绿化要求:绿地率不小于35%,集中绿地率为10%。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屋顶绿化技术规范>的通知》(沪绿容(2015)330号),新建公共建筑的,应对建筑中高度不超过50米的平屋顶实施绿化,实施屋顶绿化面积不得低于建筑占地面积的30%。居住区内每块集中绿地的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绿地面积在规定的建筑间距范围之外。

9、物业自持: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物业除外)。

10、人防设施:应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人民防空工程。人防工程为甲类,核武器抗力级别6级,常规武器抗力等级6级,战时用途为途为二等人员掩蔽所。具体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民防审批和监督管理规定》(沪民防规(2020)3号)落实。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5年05月28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

单 位: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200137

联系电话:021-20585530

联 系 人:倪先生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sh.gov.cn/)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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