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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12月24日协议出让奉贤区奉贤新城02单元10D-05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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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奉协信示字(2025)第3号

经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奉贤区奉贤新城02单元10D-05地块及规划运河中路部分地下空间(“城中村”改造项目-贝港地区)

东至肖南路、南至运河路,西至规划二路,北至规划运河中路

七级

1.66

1.3

普通商品房

普通商品房:70年

1、建设要求:(1)综合设置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计容)的底层商业,建成后权属归受让人所有。(2)鼓励住宅组团采用围合式布局,加强沿街活力塑造,引导沿街商业、社区服务设施沿运河中路、祥捷路、九华路、运河路等街道分散布局,在08-15、09A-05、10A-01、10B-02、10C-03、10D-05、16D-05、16F-10、18-01规划居住地块内综合设置不少于2500㎡的沿街商业,沿街商业建筑规模可在同一开发主体地块间平衡,但不得引起用地性质变化,具体规模和位置以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审定的方案为准。为营造更为连续、尺度宜人的街道界面,规划地块内低、多层建筑退道路红线和公共绿地按照不低于3米控制,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和公共绿地按照不低于5米控制,具体以建设项目规划实施阶段审定方案为准。(3)10C-03、10D-05、16F-10地块内建筑高度应遵循南低北高的趋势,强化地区建筑高度由滨水向腹地逐步提升的空间形态。(4)10B-02、10D-05地块间设置规划运河中路地下车行连通道,连通道地下空间面积171.17平方米,长度约16.5米、宽度约10.3米,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2、绿色建筑要求:根据《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相关要求,出让宗地中建筑应当达到的绿色建筑标准为绿色建筑一星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为超低能耗建筑。

3、装配式建筑要求:本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满足相关政策、标准等文件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建筑单体预制率不应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应低于60%,应按以下规定建设及管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单体预制率、装配率计算细则的通知》(沪建建材〔2025〕250号)文的相关要求实施。

4、建设管理要求:受让人应当组织各参建单位按照《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南(2025版)》全过程应用BIM。海绵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6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低于46%。

5、资源能源节约要求: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实施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应满足相关政策、标准等文件要求,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应按以下规定建设及管理:《关于推进本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2022〕679号)、《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核算标准》(DG/TJ08-2329-2020)。

6、住宅全装修要求:本项目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 50%以上。

7、中小套型要求: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计/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以本市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8、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9、本地块出让合同项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其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得改变。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5年12月24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

单 位: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201400

联系电话:021-57187228

联 系 人:卫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ghzyj.sh.gov.cn)及上海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上海市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202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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