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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月9日协议出让浦东新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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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浦协示字(2026)第1号


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本次协议扩大用地面积(公顷)

扩大后总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本次协议扩大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扩大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南工作区IV-D01-39地块扩大用地

东至IV-D01-40地块、南至IV-E01B-01地块,西至IV-D01-37地块,北至IV-D01-38地块

六级

25.08

1.0

民用机场

民用机场:30年

218.00

上海航空有限公司

1、规划方面

控规备注为飞行区桥梁。根据《上海浦东机场南工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IVD01街坊(围场河以西)实施深化(图则更新)》(编号202531011500590)中的特定管理条文,IV-D01-39地块与IV-E01B-01地块之间的边界以虚线表示,适用扩大用地出让方式。

2、扩大用地出让年限与原土地出让合同出让年限保持一致。

3、受让人的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得改变。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6年02月09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

单 位: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200137

联系电话:021-20585531

联 系 人:王女士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sh.gov.cn/)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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